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D-2019-047
1.招标条件
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修保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维修工作内容及清单。
2.2 本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4 质保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医院类似污水处理站维修项目业绩;
3.6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楼2103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须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企业开户许可证;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报名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所有证明文件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备查。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地点: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楼210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98109606
地 址: 安阳市文明大道698号
代理机构:河南众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丹丹
联系电话:15670752008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与明福街交叉口义乌商贸大厦21楼2103室